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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15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16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纸、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纸(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不用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和专业。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精神,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727900881600

缴费时间:201681900811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6819:00-89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3楼大厅,电话:0534-234511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县(市、区)考生须按属地原则,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5、工作年限须同社保缴费记录年限相符方可视作有效的年限证明,应试人员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德州市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6、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10119∶00101614∶30

(四)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潍坊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6629

附件1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于          月至          月在我单位工作,其中于          月至          月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

此证明仅作人事考试报考之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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