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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112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13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三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1科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818900911600

现场审核时间:201682390092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201681890095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办理审核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应试人员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三楼大厅,电话:0534-2345119)办理审核、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加盖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5. 报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

6.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聘任文件(证书)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初次报考应试人员可于91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1189001113930

(六)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滨州、德州、临沂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请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010-87792608)。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6年7月15

附件: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此证明仅作人事考试报考之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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