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考函〔2013〕3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2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3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2、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获博士学位的。
关于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问题,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即报考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年限一律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8月9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两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名手续。市直考生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电话:0534-2345119)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区人社局于8月12日—15日将考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其它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并送市考试测评中心审核存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错误填涂有关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3年7月5日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