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考函〔2014〕3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初级 | 10月19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中级 | 10月19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高级 | 10月19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二、考试大纲
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
tjfw/tjzyjszgks/)。
三、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4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并通过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 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21日9∶00-8月2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9∶00-10月19日16∶30;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22日9:00-8月2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1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德州市测评中心开具发票,过期不候。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单位初审、盖章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三楼大厅,电话:0534-234511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初、中级资格审核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现场确认时使用)、下载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应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由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并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推荐、审核完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三楼大厅,电话:0534-234511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组织实施
2014年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应试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考试;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1元。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4年8月18日